区住建局自今年1月1日起,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全面实行电子证照。这标志着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全面实现电子化。截至目前,已发出竣工验收备案电子证照21张。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区住建局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有关文件(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浙江政务网自主查询、下载、打印和使用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电子证照有统一模板和“二维码”防伪标签,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无需在审批窗口现场等待领取纸质证照,实现办理结果“零等待”“无纸化”,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便利化、数字化水平。
竣工验收备案电子证照的全面推广应用,大幅增强了办理过程的透明度,提高了建设单位对证书使用的便利度,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