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标识本是鉴别商品真伪的“试金石”,如今却难保自身真实性。“新华视点”记者日前调查发现,今年以来,湖南、江苏、安徽、广东等地查获多起通过假冒防伪标识制售假货案件,涉案金额动辄逾亿元。
设置防伪标识,初衷是防范、打击假冒商品,是构建公众消费信心的基础保障,“看看产品是否有防伪标识”正在成为广大消费者购物时的“标配”动作。但日益猖獗的防伪标识作假也令人防不胜防,甚至令人触目惊心:各类假冒名牌防伪标识随便印制、“论斤买卖”;烟酒、化妆品等高利润商品是假冒防伪标识的重灾区,一些不法商家甚至申请了400、800验证电话;有些印上“中国防伪协会监制”字样,建立起配合防伪标识查询的网络系统……
本是防堵假冒伪劣的技术手段,如今却沦落到自身要打假的地步,产生乱象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现有《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并不具备法律强制性;另一方面是部门配合乏力,存在“龙多不治水、治不好水”的问题。
怎样才能终结防伪标识造假乱象?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不妨借鉴“他山之石”。防伪标识属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时的特种技术产品,国际上普遍由政府严格监管,通行的做法是从源头上对防伪标识生产企业进行“闭环监管”——有些国家防伪技术企业仅寥寥数家,且都由政府监管并派遣驻厂代表实行全流程监管,全方位监控产品流向。
对生产企业实施“闭环监管”的同时,加强防伪标识市场监管同样重要。只有落实、协调好质检、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才能有效减少监管盲区;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制作、销售防伪标识的人和企业。如此,防伪标签不“防伪”怪象才可有能得到根本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