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月22日电(见习记者郭荣荣 通讯员顺检宣)网店内的美的滤芯,外观与正品无异,售卖价格却不到正品价格的20%,且都有防伪标志,部分滤芯的防伪码通过官网确认是正品无疑,这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罪名,依法对李某某等3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张某等15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梁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另案处理1人)。
2019年初,总部位于佛山顺德的美的集团,发现自家滤芯销量断崖式下降,分析认为可能存在侵权仿冒行为。与此同时,佛山警方在排查时发现,网上有多家店铺销售假冒美的滤芯。
经过警方网上排查发现,这些涉嫌销售假冒美的滤芯的网店中,多款滤芯都有防伪标志且能通过官网确认是正品,售价却不到正品的20%。警方顺着线索继续追踪,侦查后发现,售假网店注册地址和发货地点不一致,产品的生产点和发货点也不一致。
后经过深入侦查,一个涉及广东、浙江、广西等多地的生产、制造、销售假冒美的滤芯产品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7月,警方组织百余人次警力赶赴四省六市开展收网行动。
正在此时,美的集团报警,称一批防伪码被盗了。警方很快抓获了嫌疑人,截断了防伪码外流。随后,警方捣毁多个生产、销售假冒美的滤芯窝点,查获大量假冒美的品牌滤芯成品和半成品,经抽样检验,各生产点生产的滤芯均不符合安全标准。
2019年12月25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向高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李某某等19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梁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佛山市检察院将该案指定给顺德区检察院办理。
“带头大姐”李某某,江苏人,今年29岁,高中毕业后一直以打工为生。2019年2月,她从浙江宁波一家公司离职后,与两名同事合伙开了一家饭店。
一天,一位偷偷生产假冒美的滤芯的顾客闻某,称开模为其他企业代工最赚钱,李某某和两名同事见有利可图,开始替闻某卖假滤芯。
不久后,李某某决定自己做老板,便租用工厂在浙江生产假冒美的滤芯零件。她还在网上搜索了和相关的网店,根据自己对行业的了解,找到了行业排名靠前的制假售假各环节合作伙伴。
李某某找到曾是美的集团技术骨干的陈某某,以及在佛山从事滤芯贴牌生产的朱某某,三人各出设备和材料在顺德开始生产假冒美的滤芯半成品。
李某某在广东顺德和浙江慈溪两地设置生产点,大量生产假冒滤芯的半成品,马某某负责生产滤芯塑料外壳,与此同时,包括闻某在内的一些制假窝点,也在给李某某供货。
3月,她找到在广西经营生意的唐某,邀唐某完成打码贴牌组装工序。唐某购置了一台激光打标机用印印制假冒激光防伪码,还特意制作了一个用于验证假冒防伪码的网站。之后组织生产工人对半成品滤芯进行打印商标、粘贴防伪码、包装等操作后,按照李某某提供的地址和收件人,用物流寄给相应买家,然后向李某某收取货款。
据了解,李某某只是与唐某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之一。早在与李某某合作之前,唐某就结识了张某,而张某以广东江门、广西梧州为生产点,生产并销售假冒美的滤芯,在向唐某大量供货的同时,还向梁某某等客户进行销售。
作为中间商的梁某某,在明知张某的产品或是假冒伪劣产品,或是来路不正的情况下,仍然与其交易并转卖给顾客获利。
从2019年2月起,该团伙就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浙江省慈溪市、广东江门市、广西梧州、广西桂林等地生产多种型号的假冒滤芯,并销售到广东、浙江、河南、四川、福建、陕西等全国多地。
“本案为团伙跨省作案,作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案情复杂交织,办案难度极大。”该案承办检察官、北滘检察室副主任吕敏妍表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最让人犯难的问题就是犯罪嫌疑人唐某在销售假冒滤芯过程中并没有账目记载,已销售的假冒滤芯数量难以查实。
“如果仅以侦查机关从唐某处查扣的8000多支假冒滤芯对唐某定罪,打击力度将大打折扣。”吕敏妍补充道。据了解,大部分假冒伪劣产品通过网购平台和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为更快更准查清销售数量,检察官从最后一道工序操作者——唐某入手核查。
唐某在接受客户订单后,就着手安排工人进行打码、贴标,“货物”一般在当天或次日就能发出,因此大量假冒产品已经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唐某以微信与客户进行联络,交易后便会删除微信记录。
在梳理案情后,办案人员认为可以从唐某购入打码、贴标的半成品滤芯入手,通过查实其从李某某、张某处购入的假冒半成品滤芯的数量认定其用于生产并销售假冒滤芯的数量,最终认定唐某生产假冒滤芯3万多支。
“我们全面梳理核对了20多卷的书证材料,对李某某、唐某、朱某某三人依法予以追诉。”据吕敏妍介绍,办案人员从微信记录、发货记录、网店交易记录等书证材料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唐某、朱某某除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事实外,三人在制假之前均有销售假冒美的滤芯成品的行为。
检察机关随后认定李某某、唐某、朱某某三人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其中李某某、唐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予以追诉,法院予以认定罪名成立。
2020年12月16日,顺德区法院认定19人罪名成立。其中主犯李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唐某被依法判处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十八万元;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一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案仅是顺德区检察院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缩影。自2019年7月,该院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北滘检察室后,全区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在此办理。
截至目前,北滘检察室共受理审查逮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8件54人,批准逮捕22件38人;共受理审查起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件61人,提起公诉14件42人。
“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检察室,必须在打造中办案,在办案中打造,要重点办理典型案例,争取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吕敏妍对记者说,北滘检察室还办理辖区部分涉及家电、家具、机械制造等民营企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