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8月中旬,海珠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网络平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消费者出售某品牌月饼。经鉴定,上述月饼是假冒该品牌注册商标的产品。海珠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至此,一个以王某为首的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月饼的团伙浮出水面。很快,专案民警进一步查明了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月饼的渠道和方式,并锁定了团伙成员身份和作案窝点的确切位置。
为及时阻断假冒品牌月饼流入市场,专案民警在充分掌握了制售假团伙的犯罪证据后,迅速开展收网行动。
8月24日,专案民警分头同时行动,一方面远赴外省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5岁)等9人,捣毁位于当地的假冒品牌月饼生产窝点,现场查获假冒多个品牌的月饼和包装材料一大批。
另一方面,专案民警同步捣毁省内3个包装、仓储和销售假冒品牌月饼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5岁)等11人。
行动中,海珠警方共查获假冒品牌月饼成品2万余盒、散装月饼2万余个,以及大量假冒品牌月饼的包装材料和防伪标签,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临近中秋,其与生意伙伴李某盯上了制售假冒品牌月饼的“商机”。王某在外省某市一工业园区租下了一套300多平方米的厂房,凭着几台简单的机器设备,就能在一天内制作生产2万至3万余个月饼。
为了掩人耳目,王某等人将制作好的散装月饼运往一外地窝点,由李某等人对散装月饼进行入盒包装,同时将假冒品牌月饼在网络平台上以正品2折的低价进行售卖。
包装好的月饼会再被送往另一外地窝点,由李某的弟弟等人在盒子外包装贴假冒的防伪标签,以假乱真。网上的购买订单由李某接单后,通知弟弟发货。
截至被抓获当日,王某、李某等人已在网上售卖了1万余盒假冒品牌月饼,但大部分货品还未来得及发货。王某表示,制售假投入的本金都还没挣回来,就被警方一举端掉了窝点,真是悔不当初。
不法分子主要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假冒品牌月饼,售价往往会低于正规商品,市民群众在购买烟酒、食品和包括月饼在内的节日礼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产品很有可能就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真的防伪标从手感上来摸,表面比较光滑,而且它是平整的。假的摸上去它完全就是突出来的,特别是外围一圈。真的镭射防伪标里面是两个心,而且是会随着观察角度变化的,但是假的就是做死的,全部是不动的。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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