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于2019年2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号),调整了增值税专用防伪措施。
各联次左上方的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税务总局于2016年11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调整增值税普通防伪措施。
增值税普通各联次左上方的代码及右上方的字符(№)使用灰变红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代码和字符(№)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代码和字符(№)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增值税普通(卷票),相关防伪措施如下:
增值税普通(卷票)税徽使用光变油墨印制,直视颜色为金属金色,斜视颜色为金属绿色,显示效果明显、清晰。
增值税普通(卷票)税徽在目视观察下光学入射角分别为90度和30度时,呈不同颜色。(如下图所示)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管理系统开发了增值税查验平台。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统一的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 ),对通过增值税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机动车销售统一、二手车销售统一、增值税普通(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增值税普通(卷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信息进行查验。增值税查验平台操作步骤如下:
(4)增值税普通、增值税电子普通、增值税普通(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通行费):
(2)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已被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7)验证码请求失败:可能原因如下: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2)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税务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3)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
(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3)由于存在纳税人离线自开票的方式和电子数据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1天)问题,在线进行查验可能存在滞后情况。
(4)查询条件页面中,当票面信息包含“校验码”时,为保证查询的准确性,请严格按照票面信息输入“校验码”的最后6位数字。
(6)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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