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并非合同专用章,不符合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但这是该公司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该公司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合同所涉印章与公司无关或为他人私盖,即应认定公司承认合同的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对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义务而该公司接受的,则合同无须签字、盖章也已经成立生效。
“动码印章”采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解决传统印章及电子签章造假后难以识别的痛点,极大程度上规避了印章管理及使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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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码印章”能够实现传统印章印迹的数字化、数据化,以此开展相关的大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以及对企业经营及税收监管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可提高用章单位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印章非法使用及被假章侵害,保护用章单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