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倒卖伪造邮票案”。广东省佛山市男子潘某光犯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查获的二十多万枚假邮票被依法销毁。此案是近年来宣判的假邮票枚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处罚金额最高的倒卖伪造邮票案。
2022年1月,佛山市某区公安民警在辖区内查处一倒卖邮票的窝点,现场抓获涉嫌倒卖伪造有价票证嫌疑人潘某光,搜查并扣押《海洋石油》《北京2022年冬奥会——冰上运动》等大量邮票。当日,潘某光因涉嫌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被羁押。
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被告人潘某光在网上以每枚人民币0.25元(以下币种同)的价格向胡某(另案处理)购买了伪造的《竹报平安》和《海洋石油》邮票(每枚邮票面值均为3元)后,于2021年10月3日至2022年1月10日,通过“闲鱼”“淘宝”等交易平台,以每枚0.4元的价格销售,共计销售50037枚(邮票面值共计150111元)。
广东省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判决被告人潘某光犯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没收扣押的伪造邮票《海洋石油》121344枚、《北京2022年冬奥会-冰上运动》61120枚、《竹报平安》19380枚,由扣押机关销毁。
邮票是中国邮政依法发行的邮件纳费凭证,也是一种有价票证,伪造邮票、倒卖和使用伪造邮票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扰乱邮政通信秩序,损害国家形象,也损害广大用户和邮政企业的合法权益,相关行为人将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via.中国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