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康洁报道:昨天本报报道了市民庄先生的电子单位财务不给予报销一事,不少市民表示也曾遇到过类似的问题。记者将情况向市国税局反映后,国税部门相当重视,并就电子问题作出答疑。
据介绍,我市电子从今年3月份试推行,5月份正式推行,目前已有部分企业商家使用电子。据介绍,电子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具有唯一识别码,采用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商用密码算法,保证了的真实性和唯一性;采用税控系统加密生成的108位密文用于电子的防伪;通过加盖已验签的电子印章,对所有信息进行签名,保证票面信息真实有效,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市国税局相关人员表示,电子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相同,相关信息可通过网上平台查询验证,各个单位的财务人员或市民如若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12366进行咨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