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二维码骗局并非孤例。在广东破获的一起二维码案中,犯罪分子通过扫码盗刷获利90余万元。
作为移动互联网的入口,二维码已被广泛应用于社交媒体、移动支付、产品促销、应用程序下载等方面。据调查发现,由于制码技术几乎零门槛,不法分子将病毒、木马程序、扣费软件等植入二维码,消费者扫码被盗刷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消费者扫码遭,摩拜单车负责人称,单车上的正规二维码都是用钉子钉在车身上的,车费必须通过APP支付。车身上发现的二维码是后贴上去的,覆盖了原二维码,用户扫描的是不法分子的二维码。
在广东,佛山公安局禅城分局发现一起数十家店铺的收银柜台均被张贴虚假二维码案件。犯罪嫌疑人更换商家收款二维码,通过植入木马病毒的虚假二维码,获取消费者的手机信息和密码,进行网络盗刷。一共作案320余起,获利90余万元。
据发现,除了用虚假二维码覆盖正规二维码实施,还有不法分子直接诱导用户扫描带有木马病毒的二维码。比如,浙江就多次发现不法分子以扫码得红包的形式诱导用户,一旦用户扫码后,手机会感染木马病毒,各种信息都被窃取了。
此外,有些不法分子通过拍照、截图、远程控制等方式获取用户付款二维码,盗刷用户。浙江台州微商赵女士就是一个受害人。在网络交易过程中,不法分子以自己支付宝余额不足为借口,提出让赵女士将付款码发给自己扫码付款。收到付款码截图后,不法分子随即进行复制,盗刷了赵女士的银行账户。
“付款码相当于加密码,不要轻易发给他人。”专家介绍,不法分子只要获取了,就可以进行复制,获取银行账户和密码。
“现在我都不敢随便扫码了,一不小心就可能被骗。可是现在生活中要用到二维码的地方又这么多,真是让人纠结。”杭州市民陈小姐说。
“以二维码作为入口的新型互联网案件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将手机木马或恶意软件披上二维码的外衣在移动终端广泛传播。由于缺乏相关知识,没有防范警惕性,消费者个人很难防范。”浙江省网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
业内人士介绍,二维码就是一张能存储信息的拥有特定格式的图形,能够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位同时表达信息,能在有限的面积内表达大量信息。个人名片、网址、付款和收款信息等都可以通过二维码图案展现出来。
据了解,目前我国广泛使用的二维码为源于日本的快速响应码(QR码),由于当时国内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维码,市场几乎被QR码占据。QR码没有在国内申请专利,采取了免费开放的市场策略。“这也意味着谁都可以通过网络下载二维码生成器。只需要将发布的内容粘贴到二维码生成器上,软件随即生成用户所需的二维码。”杭州某网络安全公司工程师郑孵说。
笔者在网上搜索“二维码生成器”,发现了205万多个搜索结果,大部分的二维码生成软件可以直接在线使用。笔者在首页选定了某一在线二维码生成平台,输入文字、图片、邮箱、网址后,瞬间就转换成了二维码。
“二维码的制作生成没有任何门槛。一些不法分子将病毒、木马程序、扣费软件等的下载地址编入二维码,用户一旦扫描,手机就会被植入的病毒木马感染,身份证、号、支付密码等私人信息就会被盗取。”阿里安全部资深品牌经理沈杰说。
“任何人都可以制作二维码,而且生成的二维码没有办法溯源,也没有相关的管理机构提供认证,这给警方侦破二维码案带来了很大困难。”浙江省网警总队工程师介绍。
郑孵介绍,目前,二维码的生产和流通并没有明确的主体进行统一的管理。虽然一些部门开始逐渐意识到二维码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但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举措。
“主管部门应该使用技术手段对二维码进行域名解析,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管平台对二维码进行检测,过滤不良信息。”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陈铁明教授建议,“可以考虑建立二维码中心数据库,对市面上流通的二维码进行备案登记,将所有二维码数据统一存放在一个中心数据库,实现对二维码生成流通环节的有效追溯。”
“在管理层面上,有关部门应该对二维码的发布内容进行备案审查,对二维码的发布平台进行资质鉴定,对二维码的发布者进行实名登记,形成一整套完善的责任追溯机制。”陈铁明说。